掘进面交接班制度掘进面交接班制度一、队长、班长、瓦检员、掘进机司机等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后及时入井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工作面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工作面的情况后方准离开。二、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如:检查安全隐患、整理工具材料、设备物品管理、文明卫生施工等。三、交班人员要将当班设备运转情况,维护检查情况,安全情况,事故隐患等向接班人交代清楚。四、接班人员应做到三不接,即部件损坏和丢失不接班;发生事故说不清情况不接班;设备、工具损坏或丢失找不到责任人不接班。五、交接班双方共同巡回检查工作地点,对存在安全隐患、设备运转情况、物品材料工具、文明卫生施工、安全设施状况等情况等交待清楚。六、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面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七、对于井下交接班,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督促执行,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要按制度严肃处理。八、对未进行交接班而出现问题,双方都有责任并在处理中从严加倍处罚。九、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上报给主管领导或夜间值班人员处理。十、双方交接完毕后,在交接记录本上记录并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十一、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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