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拓掘进工程管理制度开拓掘进工程管理制度(1)施工队必须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开工、复工停工通知单及设计图纸、作业规程、专项措施施工,不得私自开工复工、停工或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等(2)施工队对掘进科安排的工作必须积极接受,密切配合,并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3)掘进科管理人员现场查出问题有权安排现场处理;对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的有权作出停止掘进处理,现场负责人必须密切配合。(4)巷道开工前,掘进科要提前一个月给设计部门下达业务联系通知书设计部门在接到通知书后 20 日内提交经批准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特殊设计由总工办和掘进科协商按协商时间提供设计。(5)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掘进工作商作业规程。作业
2、规程要严格按照已批准的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要求及地质部门提供的地质说明书进行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练制格式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相关规定。(6)施工队技术员要在新工程开工前一周内编制出掘进面作业规程,井在会审(限 3 天)后 5 天内向本队部职工进行贯彻、试,井将考试成绩原底、成绩登记表及作业规程底稿一并交掘进科主管技术员,掘进科接到以上手续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下发“工程开工通知单”(7)巷道需要临时停工或停工后需复的(正常生产工艺除外)安排停工或复工的部门要及时发放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停工或复工通知单,无手续随意停工或复工的,出
3、现问题由责任部门全部负责。(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无专项措施不得施工。情形包括:巷道开门、贯通、提巷、变更断面或支护形式、复工、扩修(长度超过 5m)过老巷、老空、地质破碎带、高瓦斯带、处理冒顶、煤、施工临时工程、特殊工程及其他需要制定专项措施的情况。(9)施工大断面巷道(室)、交岔点、下山巷道水窝(工程超过 5m)及临时工程前必须绘制设计图纸、相关文字说明、施工措施,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下山巷道两水窝间垂直距离不得少于 20m。(10)掘进围岩破碎的岩巷,需要采用架棚支护时,不得采用单一架棚支护必须采用锚喷与架棚相结合的联合支护方式,一般应先锚喷,锚喷质量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
4、行分段喷浆,每一分段长度不得少于 10m。(11)作业规程、专项技术措施学习、贯彻、考试试卷、成绩登记、贯彻记录齐全。(12)作业场所必须有“三图一书”,并及时更换确保内容齐全,不得与现场情况不符。(13)地质部门必须在每月 25 日前下发下月各施工地点的水文地质预报及相应附图。(14)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煤巷扩修工作面顶煤活,顶煤易冒落或难以控制,施工队必须采取超前注水的方法控制顶板。(15)岩巷过地质构造带、破碎带,煤、岩巷施工大断面交岔点时,有条件的都要推广应用索及壁后注浆方式加强支护。(16)岩巷喷支护工作面每月必须对锚杆锚固力及喷层厚度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抽查。(17)供应部门供应
5、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应有出厂合格证。(18)为了加强业务联系,要求队技术员及队长每周到掘进科分别不得少于 4 次和 1 次。质量队长必须每天到掘进科汇报填写工程质量汇报记录。(19)并下施工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在 3 小时内向掘进科汇报,发生重大问题时必须在 1 小时内向掘进科汇报。(20)巷道开门、变方向时必须用仪器标定直巷中、腰线点距迎头距离不超过 30m,经纬仪控制点距迎头不超过 60m,控制点处必须标明点号及巷道长度。(21)施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测量人员放线(施工队正在装药、放炮或出煤时测量人员最多可等待 30 分钟后再放线),不得无放阻挠测量放线。(22)测量放线时,施工队技术员或当班质
6、检员,跟班队长长必须有一人到现场参与放线,放线结束后,施工队要对所放线点处支架进行加固,测量员要将中腰线点向施工队交待清楚。(23)凡发现中、腰线点不对,由施工队管理人员通知测量人员放线,并做好记录。巷道开门、变方向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由掘进科主管技术员通知测量人员放线(24)不得故意破坏中腰线点。(25)锚喷巷道。巷道净宽不准超过允许误差范围。巷道净高不准超过允许误差范围巷道爆破成型必须达到光爆标准要求。锚杆锚固力不得小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范围。锚杆安装角度、数量或安装质量必须合格。局部喷层厚度要达标,表面必须平整密实。道必须一次复喷成型,不准局部补喷。台阶、水沟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水沟上沿平直、接茬不得有错台周边眼跟痕率要求:硬岩不少于 60%,中硬岩不少于 40%;软岩要求周边成型符合设计要求。(眼痕长度达到炮眼深度 12 以上算一个残眼施工队必须按腰线施工,不得人为造或巷道底高。上一循环必须留网边,以免造成下一循环无法正常连网。岩巷掘进永久支护后,不准再放炮扩帮、挑顶、崩水沟。锚喷巷道永久支护距离不得超过规定。喷射或浇砌混凝土配比要符合规定掺拌均匀。(26)架棚巷道。巷道高、宽要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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