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讲解了矿井在防治水方面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和具体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与职工人身安全。该规定明确了成立以矿法人代表为组长的防治水领导小组,对防治水工作负总责,解决重大问题并保证资源到位。文件详细阐述了各部门职责:地测部门负责提供水文地质资料及水情预报;技术部门设计和管理防治水工程;机电部门维护防排水系统;安监部门监督规程执行情况并配备检查员观察水情变化;采掘工区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并及时汇报水情。此外,还规定了每月由总工程师牵头进行水情分析排查,并要求防治水费用专款专用。第二章重点介绍了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包括建立健全观测网、研究溶裂隙发育规律、探查断裂构造特性等内容,并强调建立8种台帐和必备的水文图纸。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特别是存在水害威胁的矿井。该文件为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帮助他们了解如何有效组织防治水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项防治水措施落实到位。同时,也为一线工作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范,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按照规定严格执行,预防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的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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