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业有限公司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业有限公司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生产任务。2、建立健全生产系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对环保、设备负本单位安全生产具体领导责任。3、对选厂车间生产系统安全生产负责,在组织指挥生产时,对各方面提出的安全问题都要认真对待,不要违章指挥。对在生产现场发现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及其它安全问题及时制止,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4、落实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落实生产系统管理
2、人员和工人的安全生产承诺职责。5、定期组织职工学习“三项制度”,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人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三违”人员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6、开展工程达标和安全创水平达标活动,不断提高生产作业场所安全作业环境。7、负责组织本单位设备大中修计划的审批,对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的不予批准,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落实。8、参加安全例会,教育各单位领导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负责组织分管单位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定期复审工作。9、加强设备管理,保障设备安全运转,提高设备运行效率10、参加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协助政府做好死亡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11、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对当班生产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承担当班安全生产重大和紧急事项的决策和应急指挥责任;承担当班生产过程中一切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领导责任;承担当班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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