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厂长)安全职责经理(厂长)安全职责(1)经理(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严格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到总公司汇报制度。(9)执行财政部和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10)按照以上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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