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讲解了为确保井上、井下监控通讯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服务生产,确保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详细规定。该制度明确了监控中心站实行8小时值班制度,实现24小时不间断连续监测监控,并且具体划分了早班、贰班和值班的工作时间与职责。入井人员需严格遵守规程及矿有关规定,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同时对监控中心站值班员提出了密切关注井下瓦斯及各种开关量传感器变化情况的要求,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汇报。制度强调监控人员不得有迟到、早退、空岗、脱岗、缺岗、睡岗等违纪现象,并要求监控维护人员每月入井不少于22次,每次入井时间不少于4小时。此外,值班人员还需负责工作场所的卫生清扫以及设备、记录的合理摆放,对于井上、井下出现的监控故障要及时有效处理,不得拖延或拒不处理。根据生产情况,监控设备布置需要及时进行搬迁、调整,其他有关监控通讯设施的维护及故障排除等工作任务也应严格按照规定完成。违反以上制度将按照月度经济责任制予以考核。监测监控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涉及井上、井下监控通讯设施管理的各类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监控中心站的值班员、监控维护人员以及其他参与监控通讯设施日常运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通过遵循本制度,可以确保监控通讯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生产安全,增强团队的责任心和劳动纪律,从而在复杂的煤矿作业环境中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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