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科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机运科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机电科长和分管副科长的领导下,做好矿井设备的管理。2、建立设备台账,办理日常各单位机电设备的领用发放、交接验收手续。3、负责日常各单位设备上下井的记录以及相应的帐目、卡片、牌板的变动管理。4、负责矿井上下各区域内设备的检查、核对和设备的现场跟踪管理。5、负责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的安装、撤除时的交接验收工作及帐目和手续的办理。6、新进设备的验收,外委修理及设备、租赁设备的调拨等工作,负责联系、提运及帐目和手续的办理。7、负责每月号前,下达机修厂作业计划,落实计划的完成情况,监督设备的维修质量及入库验收,并对机修厂作出考核。8、负责设备下井前、上井后的状况检查,并统计各单位回交设备的零部件丢失、损坏或报废情况,按规定进行考核。9、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检查设备的使用、维护、安装、撤除等情况,督促各单位闲置设备的升井,并对全矿井机电设备的使用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合理化建议。10、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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