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副矿长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2.参与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3.负责落实矿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4.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5.负责落实煤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负责落实设备、材料等采购费用。6.落实安全设施、安全装备、安全工程等专项资金。7.组织研究并落实有关安全投入的相关规定和财税优惠政策;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补助资金。8.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人年薪信息,协助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抢险救援资金。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