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队安全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队安全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协助队长管理本队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检查落实本队员工对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三)经常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和操作技术等教育和指导,认真落实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相关内容。(四)对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领取操作证后方准上岗的制度。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工作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安排脱产培训。(五)按时召开全体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并总结先进经验。(六)协助队长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检和专业检查,对查出问题及时整改上报, 并做好记录。(七)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立即上报,并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协助队长做好善后工作。(八)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做到每个员工心中。(九)负责本队的班组建设工作,对“一班三检”、“三违”教育处罚和班前会等各种制度的日常贯彻落实情况,提高班组建设管理水平。(十)分析安全生产动态,了解员工动态并及时向队长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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