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采队维修电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机采队维修电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二)从事本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与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持证上岗。(三)在机电副队长和检修组组长的领导下,保证自己井下所管辖的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转,并掌握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会熟练拆装,会排除故障。(四)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必须符合完好规定。(五)检修或处理故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不得带电悬挂电缆和带电搬移、检修电气设备。(六)保证所管辖范围的设备运转灵活,操纵控制系统灵敏可靠。(七)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八)要严格按“三程”和检修标准及制度作业,负责设备的维修与保养,保持电气设备的清洁。(九)如遇见与“三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得作业,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十)电钳工作业时,必须配带齐全安全防护用品。(十一)严禁违章作业,坚持好“谁停电、谁送电”原则,拒绝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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