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采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机采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二)在队长领导下,协助队长做好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队的机电、运输设备等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三)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四)贯彻上级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法律、决定、文件等。(五)参加安全措施的制定,参加队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并汇报机电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六)对管辖范围内各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并保证质量。(七)检查作业地点安全情况及设备运转情况,并保证各种保护系统灵敏可靠。(八)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九)对上级领导机关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积极组织落实整改,并保证质量。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