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监区主通风机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监区主通风机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机操作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第 2 条 能熟练地进行通风机的开停操作,开关柜的停送电操作,并能熟练地进行反风操作。第 3 条 认真巡回检查,及时掌握通风机的运行情况,当一台风机因故停运,必须在 10 分钟内开起备用通风机,并汇报调度室。第 4 条 配合维修人员搞好设备检修工作和试运转工作。第 5 条 按规定及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字迹要清洁、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第 6 条
2、做到“三知四会”,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和自主保安能力。第 7 条 按要求管理好要害场所,会使用灭火器材,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二、责任追究第 8 条 有下列行为的,通风机操作工负直接责任,并给与相关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 9 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主、副井提升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10 条 不能熟练对通风机进行操作、检查,发现问题未能及时汇报,导致出现矿井通风事故的,机电监区通风机司机安全责任制负直接责任。第 11 条 不能按规定认真填写各项记录,机电监区通风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12 条 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导致停风事故的,机电监区通风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13 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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