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机车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电机车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矿山电机车运输规定是根据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矿山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安全规定:1、电机车应有完整的安全装置,铃、灯、防护罩、制动闸、联接器和漏电及电路保护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均不得运行。2、开车前,必须进行前后检查,发出信号,以免伤人或压断各种管路、线路。3、电机车司机必须遵守各种信号、听从指挥,严禁酒后开车,电机车运行时,人、物各部件不得外露。4、严禁开快车。遇弯道、出硐、施工地点或前方有人时,要减速慢行并发出信号。5、电机车运行途中掉道,应立即发出信号,处理人员必须选择安全位置及联系信号,并统一指挥进行处理。6、电机车必须额定牵引、
2、运输不得超载、超宽、超长。7、机车运送爆破器材,必须遵守爆破物品运输规定。8、机车运送人员必须在开车前,认真仔细检查连接器、制动器及部件的完好,车内严禁易爆、易燃及货物混装,严禁中途扒车。9、电瓶车两头严禁站人,以防挤(撞)伤。10、卸渣时,停车场,调头处应设有挡车防护设施,以防掉道。11、经常检查,保持机车清洁,做好文明开车,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刹紧车闸,停车在安全线上,并有良好的照明和警告标志。12、轨道的曲线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行驶速度 1.5m/s 以下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 7 倍;(2)行驶速度大于 1.5m/s 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 10 倍;(3)轨道转弯角
3、度大于 90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 10 倍;(4)对于带转向架的大型车辆(如梭车、底卸式矿车等),应不小于车辆技术文件的要求。13、使用电机车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1)有爆炸性气体的回风巷道,不应使用架线式电机车;(2)高硫和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应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3)每班应检查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过电流保护装置;(4)电机车司机不应擅离工作岗位;司机离开机车时,应切断电动机电源,拉下控制器把手,取下车钥匙,扳紧车闸将机车刹住。14、电机车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1)司机不应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2)列车制动距离;运送人员应不超过 20m,运送物料应不超过 40m;1
4、4t 以上的大型机车(或双机)牵引运输,应根据运输条件予以确定,但应不超过 80m;(3)采用电机车运输的主要运输道上,非机动车辆应经调度人员同意方可行驶;(4)单机牵引列车正常行车时,机车应在列车的前端牵引(调车或处理事故时不在此限);(5)双机牵引列车允许 1 台机车在前端牵引,1 台机车在后端推动;(6)列车通过风门、巷道口、弯道、道岔和坡度较大的区段,以及前方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应减速并发出警告信号;(7)在列车运行前方,任何人发现有碍列车行进的情况时,应以矿灯、声响或其他方式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发现运行前方有异常情况或信号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8)电机车停稳之前,不应摘挂钩;(9)不应无连接装置项车和长距离顶车倒退行驶;若需短距离倒行,应减速慢行,且有专人在倒行前方观察监护;15、架线式电机车运输工作中断时间超过一个班时,非工作地区内的电机车线路电源应切断。修整电机车线路,应先切断电源,并将线路接地,接地点应设在工作地段的可见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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