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测副总工程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测副总工程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地测灾害防治和测量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2、负责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批示以及煤矿生产的各项规程及规章制度。3、合理组织分配人员工作,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并监督检查本部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好考核记录工作。4、根据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审核监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生产。5、抓好矿山测量、矿井制图、矿井地质、水文地质、防治水管理、储量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参加矿井各期生产计划的编制,保证提供正确的地测资料。6、分析研究所管科室下井人员收集的地质
2、、测量、水文地质方面的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7、组织编制矿井生产所需的各种地质测量资料、矿井补勘计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8、安排整理地质测量资料、图件和地质成果,抓好地质、测量资料的上报和归档工作。9、定期组织召开业务检查、分析会议,提出改进方案和工作计划。10、负责组织开展地测技术攻关,发出地测情况联系单,学习国内外新技术以及先进的地测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地质、测量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11、抓好计算机绘图工作,及时完成地质测量数据的录入、维护,并根据我矿生产需要定期完成图纸的填充及打印任务。12、掌握各种材料、工具设备使用和保管情况。13、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学习,以及安全培训,随时了解职工的工作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每个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团结协作,力争建设双文明班组。14、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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