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地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矿总工程师和技术科长领导下,负责提供地质构造、地质变化资料,并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对全组的业务管理和全矿地质安全工作负责,是全组安全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二、负责全矿地质资料的收集、分析、管理和保管工作,负责编制地质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三、负责提供采区设计、作业规程、计划和生产方面的有关资料,并积极参加上述工作的编审工作。四、负责全矿水文地质,熟悉水文地质方面的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五、负责总结矿井水文地质规律,做好井下突水事故的预防工作。六、负责矿井资源管理,做到资料、数据准确可靠,为采区生产接续提供依据。七、深入现场,了解地质变化情况,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科领导汇报,并参加研究处理。八、负责组织整理全矿地质资料、图件和地质成果,以及上报、归档工作。九、负责组织定期召开业务检查和会议,提出工作计划,讨论研究疑难地质问题,督促全室人员做好地质业务的安全管理工作。十、负责做好全矿地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按质量标准做好地质基础管理工作。十一、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地质补勘设计,积极寻找后备资源,为矿井发展提供储量保证。十二、积极做好全矿地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工作,搞好地质技术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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