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党群工作部作为党委综合协调部门,肩负着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和各类信息调研、向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的职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协助党委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一、安全职责第 1 条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本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第 2 条 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安全宣教“十三法”法、推行“五精”管理,打造“九力”团队第 3 条 负责公司安全宣传工作的总结归纳工作。第 4 条 对安全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存档管理。第 5 条 负责对主要领导下达的安全指令进行督促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第 6 条 负责做好安全信息调研,及时向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二、责任追究第 7 条 本部门没有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本矿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负主要责任。第 8 条 抓安全教育中与相关部门配合不力,教育效果不佳的,负重要责任。第 9 条 因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导致的事故中,负直接责任。第 10 条 部室内部发生各类文件丢失、损坏等问题时,负主要责任。第 11 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主要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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