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检查制度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检查制度1、通风区必须在每月月末编制下月防治自然发火观测点计划,报总工程师审批。2、每周对井下封闭墙至少检查一次,检查记录表、检查手册、台帐做到三对口。发现封闭墙内外气体成分、温度、水温变化异常时,要及时取样化验分析。封闭墙墙面破损或漏气时,及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处理。3、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随时监测工作面回风流CO 情况。当 CO 浓度超过 24PPM 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如发现自然发火征兆(巷道温度湿度增高、出现雾气、煤壁挂汗、有煤油味汽油味等),或出现高温点(温度上升至 35以上)都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每周定期对采煤工作面机风巷、煤巷掘进工作面进行防火探查,对已有的冒高探查点取样化验分析。发现有发火隐患的冒高点,必须立即汇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且做到每天取样化验分析,每小班至少检查一次,把自然发火消灭在萌芽状态。5、每周至少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抽放管路内气体成分进行一次取样化验分析,发现发火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6、气样化验分析使用地面气相色谱仪,做到化验分析数据精确可靠,化验数据报通风区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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