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煤矿山支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非煤矿山支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范围本制度提出支护作业的具体要求,适用于汉中市矿业公司所属及外协井下单位。二、引用文件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三、一般规定1、坑木运送1.1、运送材料时,严禁损坏电力线、照明线、电机车架空线、供风(水)管线和轨道及风门等设施和构筑物。1.2 、往罐、箕斗中装料,有坠入可能的缝隙必须用 2.5cm 厚的优质木板堵严。材料不得突出容器之外,并用绳子捆好。在无容器的地方下料,高度超过 10 米时,用绳子捆着下放,严禁自由滑落。下落时必须做好上下联系。2、施工准备2.1、作业前先吹净炮烟。人员站在安全地点洒水清洗顶板、俩帮、工作面和浇透矿
2、(废)石堆。2.2、撬净工作面浮石,撬不下来且有空声的顶帮要做上明显的标志或做上临时支柱,并通知有关人员。2.3、撬浮石时,水平巷道由外向里进行;天井撬毛人员站在安全地点进行,但平台板必须移放到站人的地方;采场撬浮石由安全出口侧向里进行;竖井处理大面积井帮浮石时,要在吊盘上进行,吊盘高度必须在浮石的上方;斜井由上向下进行。2.4、天井、溜井、斜井和竖井等井筒内进行维修作业时,必须要系好安全带。应由先从上往下清扫井壁、井框和平台上的浮石和杂物,作业点要铺设平台,并封闭其上方或上中段井口,上下中段的井口处必须设警戒标志。3、天井、溜井的支护3.1、掘进天井、溜井,其高度超过 7 米时,应安装梯子间
3、。梯子倾角不大于 80,其上端高出平台 1 米,下端距井壁不小于 0.6 米,两个梯子平台的距离不大于 7 米。上下平台的梯孔要错开,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 0.7 米和 0.6 米。梯子宽度不小于 0.4 米,梯子蹬间距不大于 0.4 米。3.2、用于凿岩平台的撑子,层高不得超过 1.6 米,撑子平台距掌子面高度 1.6-2.0 米;天井规格长边 2.5-3.0 米时,横撑不得小于 3 根。3.3、凿岩平台下的安全平台(距离为一层横撑的高度),要铺满板。3.4、横撑窝子深度视矿岩稳固性而定,最浅不小于 1.5cm,楔子只准从上向下楔紧。3.5、横撑和平台木板必须用优良木材,撑子直径不小于
4、 10cm,台板厚度不小于 2.5cm。3.6、掘进天井安全棚子距掌子面不得超过 6.0cm,棚下设永久性梯子,棚上设临时梯子。4、水平巷道木棚子和木立柱的架设4.1、横梁和腿的结合要严密,其夹角一般为 100-110,顶压大夹角小,侧压大夹角大。棚腿柱窝应挖到硬岩,松软地段应垫基石或设地梁。棚梁与棚腿须在同一平面上,并须与巷道中心成直角。梁的中部及腿的顶端与顶帮间的空隙必须用接顶横梁或木楔楔紧。为防止棚子发生前后倾斜,各棚之间应用直径不小于 10cm 的撑木互相支撑。4.2、为防止巷道顶板及两壁岩石的片落,棚壁间必须接顶横梁填塞结实。4.3、用于水平巷道和采场的棚柱和顶柱应垂直支立。沿倾斜巷
5、道和倾斜采矿场架设时,应向下倾斜,倾角在 45以下时,棚腿和立柱支立方向在上下两盘成直角的垂线与柱顶重力线所构成的分角线上,以适应顶盘岩层下移。木楔只准从上向下楔紧。4.4、急倾斜的天井和采场,需要支护时采用横木柱,横木柱与上下盘所成的角度的上一端倾角在 0-10左右。4.5、在顶盘节理发达松软处支立顶柱时,为扩大顶柱支护面积,顶柱上端应加柱帽,柱帽用劈开的半边坑木制作,宽度略小于柱顶直径,长至少伸出柱顶两边各 0.2 米。柱顶鸭咀大小要大于帽木圆弧,柱帽轴线方向应与断层、节理、倾斜成直角。4.6、棚腿和立柱应大头向下,下端作适当切削,其切削长度不得超过直径,切割后端顶的大小不得小于直径的 0.5 倍。5、木垛的架设5.1、架设木垛的木材应用圆木或方木。用圆木时,为增加稳固性,务须将相叠处削成上下平行的结合面。5.2、木垛架叠高度,一般为坑木长的 2 倍以下,最高不得超过 3 倍。5.3、架设木垛的位置,应坚实平坦木垛顶底必须与顶底盘密接,并以木楔楔紧,相叠点的位置应在一条直线上。四、附则1、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自下月 1 日起执行。2、本制度与国家、省、市及汉中市矿业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相抵触时,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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