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经营副经理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分管经营副经理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批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2、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有权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工作进行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员实行罢免。4、有权进入项目部内任何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煤矿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储备工作,按时编制好年、季、月供应规划,对采购物资、产品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2、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督促指导供销对物资的保管、储存、发放工作,随时抽查采购物资及入井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不符合者,不予发放。3、由于采购的原材料不符合安全要求,造成事故的隐患,负领导责任。4、对分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规章制度,随时抽查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管理人员及时做出处理决定。5、定期检查所分管部门的安全设施完好状况,员工安全教育情况,现场管理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责任令限期整改,由于管理监督不力、不严、失职,造成事故,负领导责任。6、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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