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确保防排水系统的有效性,制定本制度。一、建立完善的矿井防排水管理制度一、建立完善的矿井防排水管理制度1、存在水害的矿山企业,建设前应进行专门的勘察和防治水设计。勘察和设计应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2、水害严重的矿井,应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在基建、生产过程中持续开展有关防治水方面的调查、监测和预测、预 工作。二、地面防水二、地面防水1、应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水流系统和汇水面积河流沟渠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积水区和水利工程的现厦门市和规划情况,以及当地日最大降雨量、历年最高洪水们,并结合矿区
2、特点建立和健全防水、排水系统。2、矿井(竖井、斜井、平硐)井口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们1m 以上。3、受水威胁的矿井,应隔离矿柱。三、井下防排水三、井下防排水1、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老井、空区,现有生产矿井积水区、含水构造,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2、根据水文地质条件,设计预留防水矿(岩)柱,制定预防突水的安全措施。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应在关键巷道内设置防水闸门,一级矿井,应在主要泵房井口装设防水门。3、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三台泵组成,工作水泵应能在 20h 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应能在 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条工作一条备用。四、矿井主排水系统应每年检测一次,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四、矿井主排水系统应每年检测一次,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五、组织经常性的防排水系统安全检查和维护。五、组织经常性的防排水系统安全检查和维护。每年汛前应进行全面防排水系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六、水泵工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六、水泵工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七、做为防排水系统检查、维护、达到记录。七、做为防排水系统检查、维护、达到记录。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