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干部科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该文件阐述了干部科需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确保人事管理中干部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它描述了新分配及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入矿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并且只有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入井工作的情况。文件提及对于患有尘肺病且不适合继续从事井下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调整其岗位,同时强调对干部入井上岗情况的严格管理和考核,以及每月初在全矿月度例会上进行通报以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秩序。此外,文中还涉及到本单位内部危险源辨识的重要性,如照明电器、微机使用、室内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消除,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人事档案
2、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等内容也被详细列出。文件还指出要强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各生产单位的技术人员配置合理;并且加强干部队伍的整体建设,依据干部任免程序严格执行考察、任免和日常管理工作,对不胜任或不适合当前岗位的干部及时上报并调整。干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尤其是具有地下作业环境的企业单位中的人事管理部门及其下属的相关科室。它为这些部门提供了关于如何将安全生产理念融入到人事管理各个环节中的指导方针,从新员工入职培训到在职干部的工作安排与考核,从技术人才的储备调配到整个干部队伍的建设维护,均给予了明确的操作规范,有助于提高企业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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