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尘洒水系统管理制度讲解了矿井建立和完善防尘洒水系统的具体要求。该制度明确了永久性防尘水池的容量标准,指出其不得小于200立方米,且贮水量应满足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需求,并设有不低于其一半容量的备用水池,同时强调每年需清理一次水池。文中描述了水质过滤装置或其它净化方式的应用,确保采掘工作面防尘用水系统的水质清洁,以及管道过滤器的定期清理积污的重要性。文档还规定了矿井主要巷道和工作地点必须敷设防尘管路的具体位置和三通阀门的设置间隔,如皮带斜井、皮带巷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巷道则为100米。对井下防尘供水管路直径的选择也进行了说明,包括主干管路、支管等不同区域管路的最小尺寸。此外,强调了防尘管路安装时应注意的问题,如安设平直、吊挂牢固、接头严密不漏水,并严禁将洒水管路兼作他用。最后,该制度阐述了绘制防尘系统图的必要性及其基本要求,详细列出图例中的设备名称、颜色及尺寸,确保防尘系统图准确反映矿井防尘设施的布局。防尘洒水系统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开采行业,特别是针对有粉尘污染风险的矿井。对于从事煤矿生产管理、安全监督、工程设计和技术维护的相关人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该文件帮助上述人员了解并掌握防尘洒水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规范,确保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有效控制粉尘危害,保障作业环境的安全与健康,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因粉尘引发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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