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停送管理制度风机停送管理制度霍尔辛赫选煤厂厂区用于抽排瓦斯、煤尘、粉尘工作的风机共计 105台,其中原煤 30 台风机,已使用 3 年,破碎车间、主洗车间、产品车间共 75 台风机,已使用 1 年。全厂 122 台风机使用时间已全部达到其使用寿命,部分风机零部件已开始出现老化、损坏等现象,为使风机继续正常运转,现对风机运转情况做如下规定:1、原煤提升系统(101 机头、102 机尾、103、104 走廊):在井下提煤时开启,提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停止风机,待停止提煤后,必须关闭所有风机。2、原煤仓储系统(缓冲仓、毛煤 1、2、3#仓内):风机必须保持常开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停止风机。3、生产系统(缓冲仓下、毛煤 1、2、3#仓下、破碎车间、主厂房内、块煤仓上、末煤仓上、):在生产启车时,所有风机必须全部开启,生产启车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停止风机,待生产停止后,必须关闭所有风机。4、产品仓储系统(块煤仓内、末煤仓内):风机必须保持常开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停止风机。5、产品装车系统(块煤仓下、末煤仓下、550 装车皮带机头、机尾):在产品装车启车时,风机必须全部开启,任何人不得随意停止风机,待停车后必须关闭所有风机。注:由于块煤仓上、仓内风机集控室无法控制,由主洗生产班组负责块煤仓上风机启停,集控室负责其他所有风机的启停。霍尔辛赫选煤厂201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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