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主管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示、指令等。在布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布置好安全工作,做到不安全不生产。2、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加强抽放系统管理,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切实解决好矿井抽放工程质量等问题。为井下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每周组织二次安全学习活动,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定期开展防突与抽放安全检查,严肃查处本队“三违”人员,对其他单位“三违”人员要及时制止并向安检部门汇报。4、切实搞好防突与抽放等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必须认真落实解决,防止事故发生。5、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教育职工按章作业。发生事故,必须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杜绝类似事故再发生。6、发生事故时,及时上报,立即采取措施,并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改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7、建立健全本队各种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队内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8、认真贯彻与落实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明确处理各种事故的职责和对策。9、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对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安全问题必须明确责任人,按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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