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雨季“三防三防”夜间巡查制度夜间巡查制度1、成立雨季“三防”夜间巡查领导小组:组长:杨天副组长:王彦虎、李海军成员:康君有、高登飞、柳永兵、张海平、高玉军、刘喜元、王国庆、杨建元、刘建明、董彦军、马建武、张存杰2、巡查内容:生产厂区、场地、积水坑、塌陷区、地面斑纹等容易积水的区域,以及厂区外围的山体、易造成滑坡、泥石流的地方进行巡查。3、巡查路线:为保证巡查记录准确、详细、图文并茂、一目了然,根据厂区实际确定巡查路线,包括:精煤场地、生产厂区、原煤场地、办公室、宿舍、餐厅及厂区外围(1)每次巡查要明确巡查内容、时间、人员及问题汇报等,严格落实巡查人员的责任。(2)巡查时至少三人同行,一人不得擅自行动,必须穿反光背心,同时配带强光手电,巡查结束后,向值班室(201)进行汇报,汛期巡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值班领导。(3)巡查人员巡查过程中要保持通讯联系,随时向值班室报告到达地点。(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雨季期间日常的巡查及隐患的上报工作。(5)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应当实施 24h 不间断巡查。4、巡查人员的责任:(1)巡查人员要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巡查责任制,不得空岗、漏查。(2)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值班室(201),不得迟报、瞒报。(3)巡查人员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巡查。(4)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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