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输及其它巷道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运输及其它巷道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皮带巷、掘进巷、回采工作面皮带顺槽,必须按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要求铺设防尘洒水管路,吊挂平直,接头严密不漏水,并按要求设置“三通阀门”和管接头,每个接头配备 25m 软管。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安设净化水幕。各道水幕水压不低于 4 Kg/cm2,每个喷咀流量不小于 2L/min,喷咀之间间距不大于 500mm,水幕应封增长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使用正常。运输巷道的所有转、装、卸载点喷雾水压不低于 4 Kg/cm2,每个喷咀流量不得少于 15 L/min,各转载点喷雾水少于 3 个喷咀。定期冲洗积尘。主要轨道运输巷每
2、15 天冲洗一次。皮带运输巷,包括皮带顺槽,每周冲洗一次。皮带机头,机尾硐室附近 30m 范围内要班班冲洗。总回风巷每 15 天冲洗一次。个别产尘大地点也应由责任单位指派专人及时冲洗。井下主要大巷还必须按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要求,每年至少刷白一次,并有记录可查。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范围通风科:负责综合防尘系统的全面技术工作。通风组:负责对总回风大巷的冲洗和总回供水管路的日常维护及维修工作。机电机运队:负责井下主皮带巷、620 轨道巷及变电所、清撒斜巷、装载硐室及井上皮带走廊等处的综合防尘工作。综采队:负责采煤工作面、两巷及联络巷、措施巷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综掘队:负责掘进巷道内及附近巷道的综合防尘及总回低畦处的排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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