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运系统设备检修及维护考核办法主运系统设备检修及维护考核办法(一)机检修考核办法1、队里安排的检修任务必须根据当日检修时间按时保质保量的圆满完成,对于未及时完成当天工作任务,导致延误生产时间,每发现一次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 200 元,工作任务完成不彻底者,每发现一次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 100 元,对带班队长罚款 100 元。2、因检修或检查不到位导致设备故障,每次对检修责任人罚款 300 元,对设备承包责任人各罚款 100 元。3、胶带机承包责任人每天必须对所承包胶带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未进行检查或检查不到位,每次对责任人各罚款 200元。4、发现问题不处理或敷衍了事处理不到位,每次对责任人罚
2、款 300 元。5、电气焊作业未按电气焊措施执行,每次对责任人罚款 500 元,对带班队长罚款 300 元。若因电气焊作业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着火或皮带撕裂等严重事故,每次对责任人罚款 2000 元,对带班队长罚款 1000 元。6、未按要求行驶或乘坐车辆,每次对责任人罚款 500元。7、未按标准化作业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检修,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8、未按期对滚筒和电机注油,每次对责任人罚款 200元;因设备注油不到位导致设备损坏而影响生产,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0 元;注油完毕后未清理现场,回收旧油或未上油堵,每次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9、机检修作业需要接电时,未按照电气设备完好标准和接线
3、工艺使用电气设备或使用完毕后未及时恢复电气设备的完好或整定值,每次对责任人罚款 500 元10、检修完毕后,未及时将设备的防护网、防护栏或防护罩恢复到原来位置,每次对责任人罚款 200 元。11、检修完毕后未对更换下的配件、物料及时回收,每次对责任人罚款 200 元。12、预防性检修时,人员组织不到位或物料、工具准备不齐全,导致检修时间延误而影响生产,每次对带班队长罚款 500元,相关责任人各罚款 300 元。13、未及时向队里提报预防性检修计划或紧缺备件计划,每次对机电副队长或相关检修责任人各罚款 300 元。14、因备件储备不到位或材料计划上报不及时而影响生产,每次对材料员和技术员各罚款
4、300 元。15、因点检不负责任、不认真,未及时发现隐患,导致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每次对责任人各罚款 300 元。16、因各焊接件焊接不到位或连接件紧固不到位,导致铁器或设备配件进入主运输系统,每次对责任人各罚款 500 元。17、因检查不到位导致皮带撕带、滚筒断裂或轴承损坏,每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800 元。18、因对供排水设备及管路检修或检查不到位,导致巷道严重积水,每次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 300 元。19、对胶运巷道内及胶带机头图牌板检查不到位,图牌板有损坏、丢失或表面卫生极差,每次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 100 元。20、发生一次不安全行为,根据不安全行为严重程度,每次对责任人处 300-1000 元的罚款。21、检修过程中,因现场组织不力,导致设备损坏或人员受伤,每次对现场负责人罚款 500 元,对责任人罚款 300 元。22、因检修、检查各种记录填写不及时、未填写、填写不认真或有作假现象导致考核扣分,每次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 200元。(二)电检修考核办法1、每月由队长组织相关人员对主运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根据问题严重性对相关承包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将检查情况及责任处罚及时公布。2、各包片责任人对责任区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负监管责任,对矿里及公司检查出现的问题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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