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防尘考核奖罚制度综合防尘考核奖罚制度1综合防尘在工程质量验收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各采掘进工作面的综合防尘达不到 90 分以上(含 90 分),同期工作面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品。2奖罚标准综合防尘月度考核奖罚标准队 别月度检查得分奖罚金额备 注采煤工作面90+5000奖罚每月进行一次兑现。85得分90085-5000掘进工作面90+3000奖罚每月进行一次兑现85得分90085-30003公司季度综合防尘检查验收达标,每季度对矿“综合防尘齐抓共管”领导小组成员给予 20000 元奖励,否则,给予 10000 元的罚款。4粉尘积堆厚度超过 2 毫米,连续长度达到 5 米为一处积尘,一处积尘点罚
2、款 500 元并扣 20 分,当月综合防尘质量不得评为一级。5月内综合防尘出现问题较多,存在 5 处及以上设施同时拆除或不使用时,执行加倍扣款和扣分处理。6同样的问题在同一地点多次出现(2 次以上),对问题进行2 倍以上的罚款和 2 倍以上的扣分。7防尘系统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否则,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50100 元。8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不完好或防尘设施完好不正常使用,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50-100 元,9采掘工作面供水管路无过滤器、无水压表或有过滤器、有水压表但不按要求安设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50-100 元。10采煤工作面不进行煤层注水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5
3、0-100 元。11在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及回风巷工作人员不戴防尘口罩的,罚责任人 10 元。12采掘工作面不配备专责防尘员或不认真填写防尘管理牌板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30-50 元。13采煤工作面割煤时,不正常使用煤机内外喷雾、架间喷雾或放煤口喷雾的,罚责任人 50-100 元。14在距掘进工作面 50m 以内安装净化风流水幕,要求能覆盖巷道全断面,否则,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50-100 元。15除尘风机距工作面大于 150m 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50-100 元。16放炮喷雾器距工作面大于 30 m 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30-100元。17放炮前后对工作面 30m 范围内未进行冲尘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50-100 元。18放炮不使用水炮泥,现场无水针的,罚责任责任人 20-50 元。19测尘地点和测尘次数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50-100 元。20图纸、资料、台账、记录要求整齐清楚,数据准确,与实际相符,否则,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30-100 元。21上报公司的月报、季报和年报,各种报表数据齐全、准确、及时,否则,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30-150 元。22根据矿划分的责任范围内的冲尘巷道,没有及时进行冲刷,发现有积尘或粉尘堆积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50-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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