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风防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通风防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通风防尘工必须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有关通风防尘的基本理论知识,并依法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的,方可上岗作业。通风防尘工必须切实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我矿的矿规矿纪,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通风防尘工作。(一)、岗位职责第 1 条及时完成以下工作:1、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风筒运送、安装、维修和拆除。2、不用的或已经损坏的风筒及时回收上井。3、及时修补现场破损的风筒。4、及时整理、接好脱节的风筒。5、及时安装维护防尘管路、设施。6、使用防尘设施进行防尘、洒水。第 2 条风筒的吊挂要平、直、稳、紧,避免风筒被刮破、挤
2、扁、放炮崩破。第 3 条风筒吊挂要逢环必挂,尽量靠近巷道一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第 4 条吊挂风筒要采取由外向里的方向,逐节连接、吊挂。第 5 条风筒的接头要严密,胶质风筒用反压边接头。第 6 条经常检查风筒的质量,发现有破口、漏风,要及时修补。第 7 条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风。确需停风时,应按照矿井技术负责人的签发的停风计划执行。第 8 条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风筒突然断开、大破裂,影响到正常供风时,应及时通知受影响地点的人员撤出,并尽快修复、更换。在更换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有害气体的积聚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更换完毕后,要向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汇报。第 9 条风筒吊挂应避开电缆、各种管线,以免相互
3、影响。第 10 条按行走路线,首先对井上(下)的防尘水池水量、水质进行检查。第 11 条对井下各净化水幕、喷雾装置进行检查。第 12 条对巷道的积尘情况进行检查,如果需要清理,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第 13 条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清理。第 14 条及时对巷道的积尘进行冲刷,冲刷工作应在顺着风流方向进行。(二)、责任追究第 16 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风防尘工以“三违”论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按规定及时把风筒接到工作迎头的,因漏风导致工作面风量不足的。2、风筒拐弯处要缓慢拐弯,出现拐死弯的。3、一台风机出现向二个工作面进行供风的。4、没有做到风筒“五不让”的,即不让风筒落后工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通、不让风筒浸在水中。5、没有做到防尘管路、设施齐全、灵敏可靠的。6、正常工作时,防尘水源不充足,水质不符合要求。7、洒水灭尘工作没有按照规定使用防尘管路、设施进行防尘工作,自行决定不洒水灭尘的。8、因工作失误不能正常供应施工人员进行用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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