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选厂职工安全奖励考核办法洗选厂职工安全奖励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考核体系,提高职工自主保安、相互保安的积极性,促使职工规范操作、杜绝“三违”,营造人人想安全的良好氛围、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彻底改变职工被动搞安全的局面,为了创建和谐区队,特制定本办法,望广大职工认真执行。一、考核领导小组:1、组长:2、副组长:3、组员:二、奖励时间: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三、奖励人员:本区在岗位的所有职工。四、奖励来源:从工资指标逐月提留,从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五、奖励标准:1、井上辅助人员每人每月奖励 100 元六、奖励减免:1、井上所有班组每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免发所有班组职工的当月奖励。2、井上所有班组每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免发所有班组职工的季度奖励。3、个人出现一次“三违”或不规范行为,免月度奖励。4、在工作中及班中不准喝酒和玩耍,如果发现按不规范行为处理,免月度奖励的 50%。5、发生三级非伤亡事故等同于轻伤,二级非伤亡事故等同于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等同于死亡。全区本季度免季度奖励七、其他规定:1、每月出勤必须达到公司规定的班数。月出勤达不到公司规定班数的不予奖励。2、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公司职工安全奖励考核办法规定去执行。神木市锐贵洋洗选有限公司2017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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