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讲解了电镀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旨在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电镀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该标准首次发布于2008年6月25日,并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方面。具体来说,标准详细规定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如pH值、总铬、六价铬、汞、铅、镉等有害物质的排放限值;同时,还明确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排放限值。此外,标准还提供了详细的污染物监测方法和要求,确保企业能够准确地监测和控制污染物
2、排放。为了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标准还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对于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的现有污染源管理,标准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电镀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该标准同样适用于拥有电镀设施的企业和阳极氧化表面处理工艺设施。此外,标准还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对于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的现有污染源管理,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需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则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协商确定,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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