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每一矿井必须严格划分瓦检员巡回检查区,巡回检查区要根据生产区域变化随时调整。两井(区)之间联系巷道必须挂标志牌明确界线,设有检查牌板,由两井(区)通风段技术员和检查员排长负责填写。2、各井瓦检员必须执行密码交接班,井(区)、段领导定期检查并有记录。3、瓦检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采掘地点及附近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区外巷道和通风设施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及时填写记录和手册,严格执行三对口。检查结果每班向井调度室汇报三次。4、瓦检员入井前必须对理研进行检查,不完好理研严禁入井。5、认真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一炮四检制、警戒接送制。6、高瓦斯工作面和综采工作面必须配两名瓦检员。7、瓦检员必须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岩孔除外),随时掌握一氧化碳及发火隐患变化情况。8、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理研检查瓦斯,并携带不少于 3 米长胶管。每班必须对断电仪探头校对,发现超差,必须向调度室汇报。9、瓦检员必须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通风系统,并且能画出责任区域系统图。发现瓦斯超限和积存必须及时处理和汇报。应主动向来检人员汇报责任区域内的通风及有害气体情况。10、瓦检员必须有二年以上采掘经验,并在瓦检员岗位上实习 36 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工作。瓦检员的任免、调动必须经矿通风科审查,安全矿长批准。瓦检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并有考核记录。11、必须执行井(区)长区域瓦斯负责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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