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讲解了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旨在通过规范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详细规定了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包括常规污染物和特定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并明确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实施范围。此外,标准还规定了水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和频率,以及实施与监督的具体要求,确保企业能够有效执行并遵守相关规定。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适用于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特别是那些涉及中药提取、制剂和加工的企业。该标准不仅适用于新建企业,也适用于现有企业,旨在通过严格的排放标准,推动这些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水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整个制药行业的环保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