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讲解了酵母企业在水污染物排放方面的具体要求,包括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方法,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该标准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设定严格的排放标准,促进酵母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标准详细规定了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现有酵母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同时也适用于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此外,标准还指出,对于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标准。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适用于酵母工业的企业和生产设施,特别是那些涉及水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和处理过程。该标准不仅适用于现有的酵母企业,也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酵母工业建设项目。同时,标准还适用于环境保护部门、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相关企业和技术人员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过程中参考和执行。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有助于规范酵母工业的生产活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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