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变化管理制度尾矿库变化管理制度一、概述1、变化指人员、机构、作业条件、环境的改变。如:(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引起的变化;(2)人员引起的变化;(3)机构引起的变化;(4)相关方引起的变化;(5)周围环境引起的变化;(6)尾矿库上下游工程引起的变化;(7)周围地质条件引起的变化。2、变化可发生在不同阶段,如可研阶段、设计阶段、生产运行阶段等。二、管理部门1、安委会负责变化管理,安委会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季度做一次变化跟踪调查。2、对安全科负责变化管理的人员应进行培训。三、变化管理1、安委会负责变化管理的人员对变化信息应及时扑捉,一旦发现变化,立即报告科长。2、安全科长应通知风险评价小组,对变化进行风险分析及评估。3、变化风险评估应得出下列结果:(1)危险源;(2)风险及其分级;(3)风险监测措施;(4)风险控制措施。4、变化管理应侧重考虑下列事项,并制定对策措施。(1)工艺流程的要求;(2)坝体结构的安全;(3)排洪设施;(4)排渗设施;(5)监测设施;(6)应急要求的变动;(7)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及使用期限。四、相关记录变化管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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