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冲刷制度巷道冲刷制度1、 矿井要有完整的防尘管路系统,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回风巷、胶带斜井与平巷、采区上(下)山、采煤工作面机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眼上下口,翻滚笼、卸载点、转载点等地点均要铺设防尘管路。出煤系统巷道、采煤工作面机风巷、掘进巷道管路每隔 50 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 100 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2、巷道冲刷周期和冲刷单位为:(1)主要运输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运输大巷、主要进回风巷每半年冲刷一次,由通风区负责;(2)采煤工作面风巷至少每小班冲刷一次,由采煤区负责;(3)各阶段运输石门及轨道上山、行人上山(快活绳)每周冲刷一次,由运输区负责;(4)返煤皮带上山、集运皮带上山由保运区负责煤尘的清扫冲刷工作,每周不少于一次;(5)采煤工作面机巷至少每小班冲刷一次,由保运区负责;(6)掘进巷道由掘进单位至少每小班冲刷一次。3、所有清扫冲刷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并记好冲刷巷道记录。巷道积尘比较严重可适当增加清扫频率和范围。4、若出井巷道积尘超过规定,追究该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责令其限期进行冲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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