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科安全管理职责信息科安全管理职责一、负责本矿安全隐患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上报。二、负责当班井下各作业地点的隐患排查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三、对一般隐患信息要及时报告当班处置员,在处置员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协助处置安全隐患。四、信息科发现隐患时,有权对井下局部作业地点停止作业,发现重大隐患时有权对全矿井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上报中心。五、对主扇风机三薄记录不健全,附属设施不完善的,要及时上报中心。六、对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有权停止。七、对掘进工作面不进行探放水的,有权停止作业,并进行严厉处罚,建议中心辞退。八、对当班没有瓦斯员上班的工作面,有权停止当班作业。九、对作业面瓦斯传感器、
2、一氧化碳传感器不到位的要严厉处罚,对无传感器的要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十、对局扇风机无专人管理,无挂牌管理,未实行风电闭锁的,有权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十一、对洒水、防尘不到位的有权停止作业。十二、对当班瓦斯员空检、漏检,不执行瓦斯巡回路线的瓦斯员要进行严格处罚。十三、对当班三违人员进行制止、处罚、教育。十四、参加班前、班后会,收集职工思想安全隐患信息。十五、对酒后入井、精神状态不振的人员,有权停止当班作业。十六、对穿化纤衣服,不佩戴自救器的工人,有权停止当班作业。十七、对带有烟草、引火物品入坑的工人,要进行严厉处罚停工。十八、对跟班矿长不入坑的,有权停止当班作业。十九、对当班掘进工作面不探水的,
3、有权停止当班作业。二十、对带点检修、带点搬迁,有权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罚。二十一、对违章排放瓦斯,有权停止作业并处罚。二十二、对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人员,有权停止入井。二十三、主要提升设备保护不全,禁止人员入井,对斜井、斜巷五一坡三档装置或装置不全,失效的,对不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罚。二十四、对人行车无煤安标志、防坠器和制动装置失灵的,有权停止作业并上报中心。二十五、对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的,有权制止和处罚。二十六、对非爆破工领取雷管,炸药雷管混运,工作面炸药雷管未分箱存放,加锁保管的,有权停工和处罚。二十七、对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或填充不实进行爆破的,有权停工和处罚。二十八、对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回采工作面端头支护不到位,有权停工处罚并上报中心。二十九、对井下施工质量不达标准,有权停止作业并上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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