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经理(厂长)安全职责生产副经理(厂长)安全职责(1)按照关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上报上级部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和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行业管理部门重大生产事故时,到行业管理部门汇报。(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8)按规定负责返回到本企业的安保基金的使用管理。(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生产副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