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矿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岗位责任制生产副矿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岗位责任制1、生产副矿长是分管范围内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专业的第一责任人。2、协助组长(矿长)贯彻执行党的安全质量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标、规定。负责全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3、协助矿长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会议,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质量标准化指标。4、组织全井性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督促各区队、部室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组织安检人员,评估人员,对施工现场检查评估,检查“四不生产”原则。5、严格安全质量达标巡回检查、评定、验收、考核、奖惩等工作,做到质量标准化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6、对重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或项目进行检查落实,负责各区队、部室安全质量指标的考核,及时奖惩兑现。7、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完成规定入井指标及井下安全质量检查工作,掌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隐患和全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并提出针对性措施。8、认真履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值班职责,完成规定入井指标及井下安全质量检查工作。9、负责组织、领导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检查,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10、参加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事故的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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