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讲解了电池工业企业在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的具体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相关内容。该标准适用于锌锰电池、锌空气电池、锌银电池、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锂电池、太阳电池等各类电池的生产企业。标准详细规定了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并对重点区域设定了更严格的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标准还明确了电池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应遵循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则需遵守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自2014年3月1日起对新建企业生效,2014年7月1日起对现有企业生效,取代了此前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适用于电池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这些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该标准不仅适用于新设立的污染源,也适用于特殊保护区域内的现有污染源。标准的实施旨在规范电池工业企业的环保行为,确保其排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电池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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