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科监测队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通防科监测队长或副科长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与工作内容。该文件阐述了监测队长需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监测系统的管理,建立和健全监测管理制度,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及发挥应有作用,全面承担监测队的技术、业务与管理工作。文件描述了监测队长负责年度规划编制,根据生产情况及时调整系统运行图和监测点位置,制定井下监控分站、瓦斯传感器、断电器接线制度,并规范井下探头调校管理工作的任务。文中还提及监测队长要制定技术报表和运行报告,保存并审阅相关资料,处理系统存在的问题,对技术故障进行分析记录并解决。此外,每周组织两次技术学习,按计划组织员工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及上级规定,编制监测设备安装作业规程并组织员工学习签字。同时,每季度绘制安全监测系统布置图和通讯系统图,并按月修改补充。通防科监测队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的通防科监测队长或副科长岗位。这些人员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依据此责任制指导自己的工作行为,保障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该文档也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管理层以及安全监督部门,以便他们了解监测队长或副科长的具体职责,从而更好地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煤矿生产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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