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办法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办法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努力建设“两型三化”、“安全管理示范”矿井,从而有效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定级考核标准根据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八个专业现场检查得分,评定为三个等级,规定如下:国家级:满足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标准规定,符合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要求。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总分达 135 分及以上,且各项均在 80 分及以上,并有 6 项及以上达 90 分以上(含
2、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总分达 120 分及以上,且各项均在 70 分及以上,并有 6 项及以上达 80 分以上(含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的,为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实现安全目标:杜绝瓦斯、煤尘、水害、火灾、顶板、运输等重大事故;消灭 3 人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涉险事故、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二)符合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标准(三)在巩固应用好安全质量标准化推广项目的基础上,务实开展创新活动,整体推进和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四)完成年度职工安全培训
3、计划;所有职工知识、技能达到初级工标准以上,形成初、中、高级标准的梯次发展。(五)矿井采掘关系正常。(六)资源利用:回采率达到行业规定要求。(七)矿井必须有足够的风量;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八)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检查评比制度。三、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方法矿(厂、公司)旬检月验,集团公司季度联合检查、专业动态检查或互检、抽检,并与安全督察相结合。(一)矿井必须严格执行旬检月验制度每旬单位主要领导组织,分管领导带队,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对所有作业场所依据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进行全面覆盖自查自检、评分定级、“四定”讲评。矿井每月召开队级以上
4、干部大会,将全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评分、排名排队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和公布。每月 5日前,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的格式和要求将上月单位自检考核情况报集团公司安监局监察处。(二)集团公司检查实行季度联合检查、专业动态检查或互检、抽检,并与安全督察相结合的方法。1、季度联合检查由集团公司依据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组织对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1)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由集团公司组织安监、生产、机电、通风、地测、调度、职教、劳资、事业公司、环保等部门分专业组成联合检查团,按照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
5、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等八个专业进行检查评分、定级。由机电处组织有关部门,对符合检查条件的安装、回撤工作面同步进行全面检查、评分。(2) 事故隐患治理检查事故隐患治理办公室按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及上级要求,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3) 职工安全素质及行为规范考核检查由安监局牵头按照生产矿井职工安全素质及行为规范检查考核标准,对全员安全素质及行为规范考核情况进行动态检查。(4) 安全费用使用及项目工程完成情况检查由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业务处室,按照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要求,对安全费用使用及项目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5)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检查
6、由宣传部牵头,组织组干、工会、团委、职教等部门,按照安全宣传教育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比办法对矿井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专业动态检查与矿井互检各专业处室对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分专业进行现场抽检;矿井安全工作互检每月开展一次。3、资源整合矿井检查(1) 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管理公司对所属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由集团公司(管理公司)组织安监、生产、机电、通风、地测、调度、职教、劳资、后勤服务等部门分专业组成联合检查团,按照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等八个专业进行检查评分、定级。由机电处组织有关部门,对符合检查条件的安装、回撤工作面同步进行全面检查、评分。(2) 事故隐患治理检查由管理公司安监部门牵头按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及上级要求,对所属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适时进行检查考核;条件允许可适时组织矿井进行安全工作互检。并将每次检查情况及时传报集团公司安监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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