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队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探放水队组安全生产责任制1、 做好充水条件分析预报和水害评价预报工作2、 探放水队组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队伍和专职人员进行设计施工,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的安全措施,探放水结束后,应当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存档各查,探水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压大小、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按照公司制定的探放水设计进行安全作业。探放在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得小于 30 米,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 10 米。3、根据 2011 年 2 月第一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条规定: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探放水应确定探水线,由专职人员专业设备进行探放: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采空或相邻煤矿时。(1) 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2) 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3) 接近有动水可能的钻孔时(4) 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开等相通的断层不皮不率带时(5)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还区域时(6) 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7) 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时4、应对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在实践工作当逐步完善、并制定和落实开采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5、 探放水队组成员应当按照有关现实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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