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水队安全责任制度探水队安全责任制度(一)、队长安全责任制度1、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本队职工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规。2、直接安排本队生产及安全。3、负责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4、在生产过程执行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5、对本队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岗位技术培训。6、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修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7、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调查,采取防犯措施。8、指导班组长科学组织生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9、发现“三违”及时制止,发现事故时,做好事故抢救工作,并积极配合安全部门追查
2、处理。、(二)、班组长安全责任制1、班组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2、服从队领导工作分配、指挥,但拒不接受违章指挥。3、对本班的安全生产负责,对班内每个职工安全负责。4、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5、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按章作业,干标活,做保险活。6、反三违,对违章蛮干,不听劝阻有权停止工作。7、搞好班组协作配合,顾全大局,当班问题当班解决,特殊情况向队领导、调度汇报,并征得同意后方可移交下班。8、严格执行当班生产、安全情况升井汇报制度。9、每班上岗前,沿检查线路对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配合领导组织处理不安全隐患。(三)、探水工安全责任制1、队员对所在岗位的工作负责,有权制止任何违章行为,违章指挥。2、认真学习安全文件、指令、通报,并遵章守纪。3、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作业规程。4、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班长、队长,并按命令处理,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5、在班前会具体安排井下现场安全注意事项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队干、班组长不组织处理,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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