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生产副区长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职责与任务,详细列明了其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严格执行上级指示。该制度指出生产副区长需在区长领导下,负责跟(值)班期间及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并熟悉避灾路线。文中强调协助区长制定和监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指导班组合理组织生产,确保掘进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得到落实。每月需达到规定的下井天数,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准则,严禁违章指挥和作业。生产副区长必须在工作现场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开工前施工地点的安全条件达标,对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隐患。此外,还需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布置和总结当班工作,针对关键工序及生产薄弱环节亲自指挥,确保安全。在事故处理方面,要以身作则积极应对,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参与定期安全隐患排查,支持安全质量检查人员的工作,接受公司考核,提出改进建议,杜绝“三违”现象。生产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金属矿等矿业领域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安全生产管理需求的企业。具体来说,它主要面向担任生产副区长职务的管理人员,这些人员直接参与到企业日常生产活动的组织和安全管理中,特别是在地下矿山或类似高风险作业环境中,需要严格遵守此责任制的要求,以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同时,也适用于希望提升自身安全管理能力、明确管理层责任分工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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