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副区长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讲解了生产副区长在公司分管领导、区长的领导下,需认真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协助区长管理全区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分管区域负责。该制度阐述了生产副区长要协助区长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与工作制度,确保煤矿三大规程的严格执行,依据集团公司“七级”、“三定”要求落实隐患排查和治理。文件强调带头学习施工作业规程及措施的重要性,要求清楚了解掘进巷道及其周边情况,按规程指挥生产,遵章作业,杜绝违章指挥,严格遵循质量标准化要求组织施工。规定了生产副区长应坚持跟班作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上班先到迎头、下班最后离开岗位,带头出满勤、执行制度且不违章违纪。同时指出在
2、工作现场需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禁“三违”,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安全隐患,确保跟班期间无事故。对于现场出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遇重大安全隐患时立即停止施工或撤出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汇报。当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汇报并积极处理以减少损失。此外,对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按要求组织整改。生产副区长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中的生产副区长岗位。此岗位的工作人员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深入理解并严格遵守本责任制的内容。该文档不仅为煤矿企业的管理层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也为一线生产管理人员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职责和行为准则,确保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有效识别、预防和处理安全隐患,保障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它还适用于其他类似行业的安全管理岗位,特别是那些存在较高安全隐患风险的企业,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