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防副总工程师通防责任制通防副总工程师通防责任制通防副总工程师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通防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通防副总工程师应积极协助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开展技术管理工作,提高通防技术管理水平。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日常通防专业业务管理工作负责。1、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矿井“一通三防”方面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矿井的的通防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矿井通防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矿井“一通三防”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对通防重大不安全隐患参与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3、参与矿井延深、采区设计及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审。
2、4、负责通防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的编制审查。参与上级及矿各项安全活动通防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对通防作业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落实考核、检查验收,并对其他专业通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落实处理。5、对通防工区及各采掘生产单位进行技术业务指导,协调现场工作。负责对通防质量标准化进行检查、考核工作。6、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参与制定瓦斯、煤尘、CO、火灾、主扇及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事故预案。7、参与矿井反风演习、瓦斯鉴定、通风阻力测定、主扇性能测定等各项专业工作方案的编制审查及方案的实施,同时督促完成各项技术测定工作资料的整理总结及上
3、报工作。8、负责通防专业安全费用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督促、落实、验收考核。9、参与矿井及各采区通风能力及矿井需要风量核算工作,负责及时优化调整局部通风系统,合理分配矿井风量,为合理生产布局提供理论依据。通风系统调整时,协助总工程师编制调整方案、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指挥。10、负责督促各类通防资料的准备整理工作,迎接上级及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安全整治、安全评价等各项检查工作。11、负责推广应用通防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增强矿井的抗灾应变能力。12、带领通防专业人员积极完成各项专业工作,保证专业质量达标及安全整治、安全评价等各项工作,杜绝专业出现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确保矿井安全。13、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在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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