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害隐患排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为了本项目部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国家资源和财产的安全,排除井下水隐患,特制定本制度:1必须成立防治水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并下设办公室。2领导小组每月下旬必须完成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排查地点:施工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点及排水设备管路、水沟等。3每月下旬组织的防治水隐患排查和质量标准化合并进行,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当前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每个地点安排一名专业负责人,重点问题进行排查。4防治水隐患排查时,需要按照技术部门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去逐项检查,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
2、理意见,经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安排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6地测防治水要做好每月防治水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内业资料管理,对整改过程要建立完整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包括检查人员签字、人员分工情况、存在问题、 情况复查情况等)做详细记录。7各队组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尤其是掘进队要严格按照防治水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8. 技术科要超前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施工的地区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9相关科队必须认真惯执行重点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落实的给予相关部门一定处罚。10小组成员要认真的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的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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