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隐患排查日检制度煤矿隐患排查日检制度1、为扎实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2、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带头认真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应坚守煤矿,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做总体的安排部署。3、每天由矿领导跟班,大班长、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矿领导检查落实,每日下井一次,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4、当日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应在下一班的安全生产调度会上给予说明和安排。5、每班检查的隐患要有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填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2、。6、副矿长每日下井一次,对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行业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应注意的相关事宜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学习和传达。7、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查出问题按照“五定”原则交给当班进行处理,处理不完的移交下一班继续处理。7、隐患落实整改应根据检查和落实情况,有记录、有台帐,留下痕迹管理。8、矿领导按照相关要求带班下井作业,次数不少于相关规定,并有夜井记录。认真填写班前会议记录、带班日记、交接班登记和隐患整改调度表。9、对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处罚标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经济处罚。10、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必须积极参加当班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班前会议,填写隐患整改调度表、登记台帐,并将隐患检查情况在井口工示拦给以公布。11、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对井下安全生产环节检查应不留死角,不漏点、不漏面,严格隐患整改,发扬“三铁”精神,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12、技术人员每天下井对各项工程建设的技术参数、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安排落实,建设质量及规格不符合规程或相关规定的,责令重新处理,并根据相关处罚标准落实进行处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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