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搭载部新区安全环境考核细则为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根据公司安环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 使违章的人员受到教育以及相关管理承担管理责任,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一、安全管理1,在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按规范穿戴好劳防用品,如未按规定执行处罚 50 元,主管及责任中干行政扣 1 分。2、按规定所有管线必须架空,未执行处罚 50 元,主管及责任中干行政扣 1 分。3、脚手架的浮动物及时清理,未按规定执行的处罚当事人 100 元,主管及责任中干行政扣 2 分。4、安全用电:高压线无标识、高压线、焊线裸露、焊钳破损,处罚当事人 50 元,主管及中干行政扣 1 分。5、所有工种接线必须
2、用专门工具, 不按规定执行的处罚当事人 50 元,主管及中干行政扣 1 分。6、所有气管必须绑扎牢固,无泄漏(必须使用喉箍) ,如发现泄露处罚当事人 100 元,主管及中干行政扣 2 分。7、部门检查发现违反安全高压线的现象直接处罚当事人 500 元,主管及中干行政扣 5 分。8、公司安环部检查违反高压线的现象,除安环部考核外,部门对劳务再追加双倍考核,责任主管及中干行政扣 10 分。二、环境管理1、大道、工地乱扔白色垃圾处罚当事人 50 元,责任主管中干行政扣1 分。2、废料、垃圾混装处理当事人 100 元,责任主管及中干行政扣 1 分。3、班后“4S”必须达标,如发现未达标处罚劳务队施工班组 500 元,责任主管及中干行政扣 2 分。4、部门分配的公共区域必须按要求规定时间处理达标,如不达标以第三条处理。5、公司安环部查到的“4S”不达标现象,除安环部考核,部门同时追加劳务队双倍考核,责任主管及中干行政扣 5 分。三、奖惩1、各劳务队以月为单位,一个月内,无安全、环境违章奖励劳务队安全员 500 元。2、劳务队在安全环境管理连续两个月排名最后,该劳务队安全员调离原岗位或辞退。四、本细则经部长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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